《說文解字》說:喪,從哭從亾(讀音亡,從亡字),義為失去親人。喪事:在埋葬或火化前為死者舉行的哀悼儀式。泛指喪事,人死后殮、奠殯、葬等事宜。民間喪服制度是什么?
中國喪服制度以父宗為重。其親屬范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,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,通常稱為本宗九族。在此范圍內的親屬,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,為有服親屬,死為服喪。親者服重,疏者服輕,依次遞減,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,分為五種,即所謂五服:
斬衰
斬衰(音摧),喪服名。衰通'缞'。五服中最重的喪服。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作,斷處外露不緝邊,喪服上衣叫'衰',因稱'斬衰'。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,服期三年。古代,諸侯為天子,臣為君,男子及未嫁女為父,承重孫(長房長孫)為祖父,妻妾為夫,均服斬衰。至明、清,子及未嫁女為母,承重孫為祖母,子婦為姑(婆),也改齊衰三年為斬衰。女子服斬衰,并須以生麻束起頭發,梳成喪髻。實際服期約兩年余,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('三年喪二十五月畢')。
齊衰
齊衰(音資崔),喪服名。齊,下衣的邊。齊通纃,衰通缞。是次于'斬衰'的喪服。用粗麻布制作,斷處緝邊,因稱'齊衰'。服期分三年、一年、五月、三月。服齊衰一年,用喪杖,稱'杖期',不用喪杖,稱'不杖期'。周代,父在父母服齊衰杖期,父卒服齊衰三年。唐代,為母,父在父卒皆齊衰三年;子婦為姑(婆)亦齊衰三年。至清代,凡夫為妻,男子為庶母、為伯叔父母、為兄弟及在室姊妹,已嫁女為父母,孫男女為祖父母,均服齊衰一年,杖與否,各有規定;重孫男女為曾祖父母,服齊衰五月;玄孫男女為高祖父母,且齊衰三月。
大功
大功,亦稱'大紅'。喪服名。是次于'齊衰'的喪服。用粗熟麻布制作。服期為九個月。清代,凡為堂兄弟、未嫁堂姊妹、已嫁姑及姊妹,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、兄弟,均服'大功'?!妒酚洝ば⑽谋炯o》:'已下,服大紅十五日,小紅十四日。
小功
小功,亦稱'上紅'。喪服名。是次于'大功'的喪服。用稍粗熟麻布制成。服期五月。清代,凡為伯叔祖父母、常伯叔父母、未嫁祖姑及堂姑,已嫁堂姊妹、兄弟妻、再從兄弟、未嫁再從姊妹,又外親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小功。
緦麻
緦麻(緦音思),喪服名,是次于'小功'的喪服。'五服'中最輕的一種。用較細熟麻布制成,做功也較'小功'為細。清代,凡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父母、族兄弟,以及為外孫、外甥、婿、妻之父母、表兄、姨兄弟等,均服緦麻。服期三月,五服之外,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,即所謂'素服',袒是露左臂,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于額上,又后繞于髻。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,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;明、清時,素服,以尺布纏頭。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五服親了。